I. 衍生产品
1. VN30指数期货合同 (VN30指数HĐTL)
- VN30指数期货合同是一种期货合同,其基础资产为VN30指数,模拟VN30指数的价格预期。
- 每个期货合同都有一个类似于股票的唯一代码,该代码是根据某些规则进行约定的,并包含有关该合同的信息。 例如,代码为 VN30F2007 的合同包含以下信息:“VN30F”是 VN30 指数的期货合同。 “20”是2020年,“07”是合同到期月份。
- 目前,VN30指数将同时交易4个“合同月”:当月期货合同;下月期货合同;最近一季末期货合同;期末期货合同下个季度。
- 例如,代码为 VN30F2007 的期货合同是当月合同,将于 2020 年 7 月到期。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交易代码为VN30F2008的合同,合同将于下个月(2020年8月)到期。 代码为 VN30F2009 的合同是最近一个季度(2020 年 9 月 - 第三季度/2020 年)到期的合同。 代码为 VN30F2012 的合同是在下一季度(2020 年 12 月 - 2020 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合同。
2. VN30指数期货合同范本
序号 |
条款 |
说明 |
1 |
合同名称 |
VN30指数期货合同 |
2 |
合同编码 |
根据HNX的交易代码约定,例如:VN30F2007 |
3 |
基础资产 |
VN30指数 |
4 |
合同规模 |
100,000越南盾 × VN30 指数点 |
5 |
合同乘数 |
100,000越南盾 |
6 |
到期月份 |
本月、下个月、接下来的两个季度的最后两个月。 例如,当前月份为 7 月,到期月份为 7 月、8 月、9 月和 12 月 |
7 |
交易时间 |
开盘时间:在基地市场开门前 15 分钟 收盘时间:同基础市场一起 |
8 |
交易方式 |
订单撮合方法和谈判方法 |
9 |
交易单位 |
01份合同 |
10 |
参考价格 |
前一交易日收盘结算价或理论价 |
11 |
价格范围 |
参考价格的 +/- 7% |
12 |
价格阶梯/报价单位 |
0.1指数点 |
13 |
订单限制 |
500份合同/订单 |
14 |
最后交易日 |
到期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遇节假日调整至上一交易日 |
15 |
最后付款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的工作日 |
16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17 |
确定每日支付价格的方法 |
根据VSD的规定 |
18 |
确定最后支付价格的方法 |
是指数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最后 30 分钟内(包括连续订单撮合的15 分钟和定期性收盘订单撮合15 分钟)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在剔除连续订单撮合的 3 个指数最高值和 3 个最低指数值后。 |
3. 交易时间
时间 |
交易班次 |
订单类型 |
8:45 – 9:00 |
开盘定期订单撮合 |
ATO, LO 无法取消订单 |
9:00 – 11:30 |
上午时段连续订单撮合 |
LO, MOK, MAK, MTL 可取消订单 |
11:30 – 13:00 |
时段间休息 |
|
13:00 – 14:30 |
下午时段连续订单撮合 |
LO, MTL, MOK, MAK 可取消订单 |
14:30 – 14:45 |
收盘定期订单撮合 |
ATC, LO 无法取消订单 |
8h:5 – 11:30 & 13:00 – 14:45 |
协商交易 |
协商订单 |
4. 订单类型
- ATO 订单(ATC):是以开盘(收盘)价买入/卖出衍生证券的订单。 没有具体价格的订单,写 ATO/ATC。 在订单撮合时订单优先于 LO 订单,并在定期交易时段结束时自动取消。
- LO 订单(限价订单):以指定价格或更高价格买入/卖出衍生证券的订单。 订单具有具体价格,有效期至交易日结束或被取消。
- 市价订单:以市场上可用的最低卖出价买入或以最高买入价卖出的订单。 订单用于连续订单撮合交易,如果没有对等订单,将在输入后立即在交易系统上取消。
- 市价单 - 限价(MTL):输入的订单未成交,其余的将转换为限价单。
- 全部撮合或取消的市价单(MOK):未完全撮合的订单将在输入后立即在交易系统上取消。
- 撮合和取消市场订单(MAK):订单可以全部或部分撮合。 订单撮合后,其余订单将立即取消。
5. 交易方式
- 周期性订单撮合:是系统在指定时间撮合买卖订单的基础上实现的交易方式。
- 连续挂单撮合:是系统在订单进入交易系统后立即撮合买卖订单的一种交易方式。 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是挂单上等待的对等订单的价格。
- 协商订单撮合:是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的交易方式。 之后,交易将进入卖方证券公司和买方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记录结果。
6. 交易订单撮合原则
- 价格优先:
- 价格较高的买单优先执行。
- 价格较低的卖单优先执行。
- 时间优先:当买入或卖出订单价格相同时,优先执行先进入交易系统的订单。
7. 取消/更改交易订单
- 订单更改,取消订单撮合交易仅对未执行的订单或其余未执行的订单有效。
- 限价单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修改价格、数量和取消订单。 编辑后订单的优先顺序确定如下:
• 如果仅更改减少交易量,则订单优先级不会更改。
• 在更改增加交易量和/或价格更改的情况下,订单优先级从更改订单输入交易系统的时间开始计算。
- 在整个定期撮合时段内,不允许修改或取消订单。
II. 托管金存款账户规定
1. 交易前确定托管金价值,保证初始托管金和托管金资产利用率(TSKQ)
初始托管金值 (IM) = 合同乘数 * 合同数量 * 最后交易价格 * IM率
其中:
合同乘数:100,000 越南盾
最新支付价若为交易时段为计算IM时的最新订单撮合价,若为日终计算IM则为日终支付价。
托管金率:初始托管金率受PHS规定,可能会不时变化
托管金价值 ≥IM * (1/使用托管金的比率)
2. 维持托管金价值:MR = IM + VM 亏损 + DM
初始托管金(IM) |
可变托管金(VM 亏损) |
履约初始托管金 (DM) |
- 根据VSD的规定为指数期货合同确定的IM利率目前为13% - 公布:每月1日、10日和20日在适用日期前至少2个工作日在VSD网站上公布。 - 货币存款利率保证最低托管金为 100% |
客户账户投资项目交易时段的净亏损。 |
最后交易日后至最后支付日进行实物转账支付时的追加托管金 |
示例:投资者参与衍生品市场
第一步:成功通过PHS向VSD存入2亿越南盾托管金
第二步:因预计市场上涨所以投资者决定“买入”VN30F2012 指数的期货合同,该合同将于 2020 年 12 月到期
期货合同编号 |
持仓数 |
行使价 |
乘数 |
IM率 |
VN30F2012 |
10 (买) |
800 |
100.000 |
13 % |
第三步:投资者最低初始托管金(IM)值和投资者账户使用托管金比例按照VSD的规定如下:
期货合同编号 |
初始托管金值(IM) |
实际托管金值 |
托管金使用率 |
VN30F2012 |
100.000*10*800*13%= 104.000.000 越南盾 |
200.000.000越南盾 |
104.000.000/200.000.000= 52 % < 80 %=安全阈值 |
第四a步:假设期货合同价格按投资者预期上涨
期货合同编号 |
持仓数 |
乘数 |
行使价 |
市场价 |
位数盈亏 |
VN30F2012 |
10 (买) |
100.000 |
800 |
810 |
100.000*10*(810-800) =10.000.000 (利润) |
与不同时间类似,VSD会检查投资者账户的托管金账户使用率
期货合同价格 |
初始托管金值(IM) |
可变托管金(VM 亏损) |
维持托管金 (MR) |
实际托管金值 |
托管金使用率 |
800 |
104.000.000 |
0 |
104.000.000 |
200.000.000 |
52% |
810 |
105.300.000 |
10.000.000 |
105.300.000 |
200.000.000 |
53% |
因此,投资者的交易账户在安全阈值之内,并且在合同执行时投资者的利润为 10,000,000 越南盾。
第四b步:假设期货合同价格下跌不如投资者预期
期货合同编号 |
持仓数 |
乘数 |
行使价 |
市场价 |
持仓盈亏 |
VN30F2012 |
10 (买) |
100.000 |
800 |
793 |
100.000*10*(793-800) =-7.000.000 (亏损) |
VSD会检查投资者账户的托管金账户使用率
期货合同价格 |
初始托管金值(IM) |
可变托管金(VM 亏损) |
维持托管金 (MR) |
实际托管金值 |
托管金使用率 |
800 |
104.000.000 |
0 |
104.000.000 |
200.000.000 |
52% |
793 |
103.090.000 |
-7.000.000 |
110.090.000 |
200.000.000 |
55% |
因此,投资者的交易账户在允许的安全阈值内,投资者在执行合同时亏损了-7,000,000 越南盾。
注意,持仓利润不计入维持托管金值,托管金使用比例例如按VSD规定的水平计算,投资者的损益,不包括衍生品交易中的相关费用和税收。
3. 持仓限制
设置持仓限额是为了防止个人或组织持有过多的合同,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保证投资者入市时的利益
序号 |
投资者类型 |
每个账户持有的最大期货合同数量 |
1 |
个人 |
低于 5,000 份合同 |
2 |
组织 |
低于 10,000 份合同 |
3 |
专业证券投资者 |
低于 20,000 份合同 |
4. 根据VSD对违反托管金比率的警告阈值
序号 |
参数内容 |
规定参数 |
1 |
警告阈值 1(安全) |
80% |
2 |
警告阈值 2(追加) |
90% |
3 |
警告阈值 3(处理) |
100% |
5. 衍生品市场期货合同转让所得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每次转让价格*0.1%, 其中:
每次转让价格=(期货合同支付价*合同乘数*合同数量*初始托管金率)/2
例子:
VN30F2007股指期货合同的乘数为100,000越南盾。
VSD公布的该期货合同的初始托管金为13%。
- 2020年7月25日上午9点,投资者A撮合10份期货合同VN30F2007,价格为850指数点。 个人投资者A在购买交易中必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850*100.000*10*13%/2*0,1% = 55.250 越南盾.
- 2020年7月25日10点,投资者A撮合卖出1份张VN30F2007期货合同,上述期货合同撮合价跌至840点。 个人投资者 A 必须在本次出售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840*100.000*10*13%/2*0,1% = 54.600 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