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贈與手續:

客戶贈與證券時,需提供以下文件:

 - 贈與人和接受人的身份/組織成立證書的經公證複印件,例如:

  1.  越南個人:有效身份證。
  2. 外籍個人:有效護照。
  3. 14歲以下兒童:出生證明複印件,並附上監護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確認書。
  4. 組織機構: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商業登記證、投資許可證。

 - 由公證機構或國家主管機構認證的贈與證券的合同複印件。

-屬於信息披露對象的已披露證券贈與交易信息的證明文件原件。

- 適用於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原件,包括:

  •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   個人所得稅繳納通知書
  •   向國庫付款的付款單第2聯。

 2/ 證券繼承手續:

當客戶希望從繼承中轉移證券的所有權時,繼承檔案包括:

a. 遺囑繼承檔案:

 - 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未滿18周歲的繼承人必須有監護人或法定代表人確認書。

 -遺贈一方有效死亡證明複印件或法院宣布某人死亡的決定的有效複印件。

- 法律規定的經公證的遺囑複印件

 - 由公證機構或主管國家機構認證的關於繼承分割的文件(遺囑未指定留給每個繼承人的證券數量時提供)。

 - 適用於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原件,包括:

  •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   個人所得稅繳納通知書
  •   向國庫付款的付款單第2聯。

 - 委託書(如有)

 b. 依法繼承的檔案:

 繼承人委託他人或組織以其名義管理繼承遺產的,應當提交以其名義所有管理繼承遺產的委託書或委託合同。(由公證機構或主管國家機構認證)。

- 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未滿 18 周歲的繼承人必須有其監護

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確認書。

- 遺贈一方有效死亡證明複印件或法院宣布某人死亡的決定的有效複印件。

-由公證機構或主管國家機構認證的關於繼承分割的文件(多人為繼承人時)或接受遺產繼承聲明文件(只有一個人為繼承人時)。

- 拒絕接受繼承的文件的有效複印件(繼承人中的人拒絕接受繼承)。

 - 經主管當局認證的死者親屬關係陳述書的有效複印件,並附上以下文件的經公證複印件:

  •  與親屬關係陳述書相關的戶口簿